總體要求
整治重點
(一)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招標人以任何方式規(guī)避招標。
(二)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串通投標,或者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三)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掛靠、借用資質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四)投標人以暴力手段脅迫其他潛在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脅迫中標人放棄中標,強攬工程。
(五)投標人惡意舉報投訴中標人或其他潛在投標人,干擾招標投標正常秩序。
(六)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以及將中標項目違法分包給他人。
(七)黨政機關、行業(yè)協(xié)(學)會等單位領導干部或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干預招標投標活動。
實施步驟
“渡河”咨詢熱線
150-3802-4070
E-mail:haitianzixun@126.com